华海清科(68812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8:46:15 中财网
原标题:华海清科: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海清科
股票代码:68812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楼二十七层2710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68号12号楼A20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等)签署日期:2025年9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1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清 津厚德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清 津立德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
本报告书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1.基本信息

名称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号 楼二十七层271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浩明
认缴资本(万元)1571.077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2MA05WPQMXT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09-2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孙浩明
性别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1982年5月
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路街道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3 号楼二十七层2710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1.基本信息

名称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68号12号楼A208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振宇
认缴资本(万元)291.65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R56R25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9-08-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郭振宇
性别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1974年7月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68号12号楼A20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清津厚德与清津立德互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询价转让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5,927,454股,持股比例为6.7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3月24日,清津厚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764,79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清津立德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253,92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清津厚德、清津立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73%减少至6.30%。

2025年7月3日,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0股,公司总股本由236,724,893股增加至352,468,705股。清津厚德持股数量增加6,196,458股,清津立德持股数量增加1,108,821股。清津厚德、清津立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30%被动增加至6.30%。

2025年7月28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52,468,705股增加至353,405,110股。清津厚德、清津立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30%被动稀释至6.29%。

2025年9月22日,清津厚德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11,496,26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25%,清津立德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1,333,46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8%。清津厚德、清津立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6.29%减少至2.66%。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84,2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上述权益变动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清津厚德集中竞价交易2025/3/21-2025/3/24342,7940.14%
 大宗交易2025/3/19422,0000.18%
 分红转增2025/7/3-6,196,458-0.00%
 被动稀释2025/7/28/0.01%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询价转让2025/9/2211,496,2673.25%
清津立德集中竞价交易2025/3/21-2025/3/24114,4270.05%
 大宗交易2025/3/19139,5000.06%
 分红转增2025/7/3-1,108,821-0.00%
 被动稀释2025/7/28/0.00%
 询价转让2025/9/221,333,4660.38%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前 变动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清津厚德13,410,6275.67%7,346,0242.08%
清津立德2,516,8271.06%2,038,2550.58%
合计15,927,4546.73%9,384,2792.66%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价格区间 (元/股)减持股数 (股)变动比例
清津厚德集中竞价交易2025/3/24167.00-172.67162,7940.07%
清津立德集中竞价交易2025/3/24167.00-172.6754,4270.02%
合计1,018,7210.0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之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 月 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华海清科股票代码688120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宁波清津立德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山东省、浙江省
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询价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1: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3,410,627股 持股比例:5.67%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516,827股 持股比例:1.06%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 数量及变动比 例信息披露义务人1:清津厚德(济南)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7,346,02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08% 信息披露义务人2:宁波清津立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2,038,255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58%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续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 自身情况继续减持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是 ? 否□ 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时间: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信息披露义务人2(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签署时间: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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