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300100):董事变更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变更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变更的说明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9月初收到朱黎明先生的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为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朱黎明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并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子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董事辞职并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并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张子盛先生正式出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结束。 二、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说明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一)非独立董事辞任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陈有甫先生的辞职报告,鉴于公司近期章程及组织架构调整完成后,为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人员组成的相关规定,陈有甫先生基于个人意愿,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辞任后,陈有甫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陈有甫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陈有甫先生原定董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有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1,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陈有甫先生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选举职工董事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有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其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截至目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附件: 陈有甫先生:中国国籍,1973年2月生,无境外永久居住权,上海国家会计学院EMBA,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7月起进入公司,曾任宁波双林模具有限公司设计部部长、厂长、总经理;宁海鑫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精密板块总经理;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19年8月起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副总经理兼饰件事业部总经理、双林集团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有甫先生持有481,32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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