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日新材(68819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9:35:44 中财网
原标题:久日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久日新材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80.6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66.6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5,415.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4,486.4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80.68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前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800.00万元,占扣除发行费用后总筹资额的2.81%。变更的资金拟用于投资建设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久日”)年产1500吨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和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天呈”)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以下简称“宏远天呈项目”),其中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3,900.00万元,剩余部分以自筹资金解决;宏远天呈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1,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00.00万元,剩余部分以自筹资金解决。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以239.25万元人民币的价格收购宏远天呈原股东贾真琦持有的宏远天呈2.175%的股权(对应81.20万元注册资本),本次交易完成后,内蒙古久日对宏远天呈的持股比例将由48.00%增加至50.175%,宏远天呈将成为内蒙古久日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2025年8月22日,宏远天呈已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手续,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8月22日,宏远天呈项目以自筹资金已投入75.40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宏远天呈项目以自筹资金已合计投入75.83万元。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光引发剂TPO是综合性能最优异的光引发剂类产品,在其逐渐被欧美市场禁用的背景下,此次内蒙古久日投建的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生产的产品作为TPO的替代品将会有增量需求。同时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具有其他类光引发剂无法比拟的性能优势,用途也将会越来越广泛,因此该项目具有强劲的市场增长态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同时,在光固化技术的应用领域中,羟基酮类光引发剂凭借低黄变、高活性等优势,在传统涂料和新兴3D打印领域持续增长。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填补国内高端羟基酮类产品的产能缺口,实现公司新产品项目规模化生产,此次宏远天呈投建的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不仅能满足市场需要,还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端羟基酮系列产品线,持续提高公司光引发剂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久日
主要产品:光引发剂TL(1000t/a)、光引发剂TPM(500t/a),副产氯化钠(800t/a)、氯乙烷(230t/a)、四甲基氯化铵(200t/a)、甲醇(800t/a)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5个月,预计于2026年10月投产,2027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8月出具的《内蒙古久日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类别名称投资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工程费用3,200.0080.00
1.1建筑工程费用2,500.0062.50
1.2安装工程费用700.0017.5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000.50
3工程预备费230.005.75
4流动资金550.0013.75
合 计4,000.00100.00 
(二)宏远天呈项目
项目名称: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
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孙公司宏远天呈
主要产品:光引发剂1909即2-羟基-4-(2-羟乙氧基)-2-甲基苯丙酮(150t/a)、光引发剂1901即1,1,-[氧基二(4,1-亚苯基)]二(2-羟基-2-甲基-1-丙酮)(50t/a)、光引发剂127即1,1,-(亚甲基二-4,1-亚苯基)双[2-羟基-2-甲基-1-丙酮](50t/a)、光引发剂1908即2-羟基-2-甲基-1-[4-(十二烷基)苯基]丙酮(100t/a)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25个月,预计于2026年1月投产,2027年8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根据白城市工程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1月出具的《内蒙古宏远天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50吨羟基酮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宏远天呈项目总投资估算如下:

序号类别名称投资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1工程费用790.0079.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01.20
3工程预备费80.008.00
4流动资金118.0011.80
合 计1,000.00100.00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分析
光引发剂是光固化材料(主要包括UV涂料、UV油墨、UV胶粘剂、UV复合材料等)的核心原材料。光固化材料是传统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的重要替代产品,是实现国家VOCs减排战略、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由于光固化材料具备环保、高效、节能、适应性广等优良特性,因而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众多领域,包括木器涂装、塑料制品涂装、装饰建材涂装、纸张印刷、包装印刷、汽车部件、电器/电子涂装、印刷线路板(PCB)制造、光纤制造、3D打印、电子胶等多种行业。随着世界各国对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技术进步,光固化材料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持续扩大。特别是随着国家明确提出“双碳”目标的形势下,具有节能减排特色的光固化技术应用将会得到实质性政策利好加持,从而持续提高光固化产品的市场渗透率。

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和宏远天呈项目将依托内蒙古久日、宏远天呈在产品、经验和人才方面的深厚积累,形成强大的协同效应,相关项目前景良好,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二)项目风险分析
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能够填补国内产品缺口,满足市场需求,具有强劲的市场增长态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同时,该项目技术方案成熟,在公司技术迭代能力强和销售网络成熟的加持下,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羟基酮系列产品凭借高性能、低黄变和低气味等优势占据UV涂料/油墨、3D打印等主流市场,且该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够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满足市场需求。同时,公司拥有经验丰富、能力强的项目建设团队、生产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能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故该项目实施风险较低。

相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有部分备案及审批手续尚需办理,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同时,严格执行公司项目管理相关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进一步强化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降低项目风险。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酰基膦氧系列光引发剂项目已取得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509-150424-04-01-267301)、宏远天呈项目已取得林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507-150424-04-01-681899),其他相关备案及审批手续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项目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六、审核程序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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