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灵电气(301388):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代码:301388 证券简称:欣灵电气 公告编号:2025-042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说明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瞿博秀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瞿博秀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瞿博秀先生仍在公司子公司上海欣灵电气有限公司担任外贸部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瞿博秀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瞿博秀先生原定董事任期为2021年4月6日至2026年2月26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瞿博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离任后,瞿博秀先生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瞿博秀先生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离职董事工作交接。 公司董事会对瞿博秀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叶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叶芳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叶芳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瞿博秀先生的非独立董事辞任报告; 2、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叶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1995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车间员工、采购助理、销售助理、国内贸易部副经理;2017年11月至25年9月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乐清市欣伊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当前公司总股份的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