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600847):万里股份关于公司仲裁事项执行进展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事项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申请执行人”)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仲裁案件执行款41,910,290.85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刘悉承、邱晓微、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因未如期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一案提起仲裁申请。仲裁提起后,公司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多次与被申请人进行沟通,督促其履行投资亏损补足义务,并努力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在多次协商无果后,为切实保护公司以及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仲裁费缴纳,正式启动仲裁程序。 具体仲裁情况如下: 1、受理仲裁机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2、仲裁各方当事人 (1)仲裁申请人: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仲裁被申请人一:刘悉承 与公司的关系:通过其持股的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同正”)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4578%股份 (3)仲裁被申请人二:邱晓微 与公司的关系:通过其持股的南方同正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916%股 份 (4)仲裁被申请人三: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同正实业”) 与公司的关系:系参股股东南方同正的全资子公司 3、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刘悉承、邱晓微共同向上市公司支付投资亏损人民币 127,110,000元; (2)请求裁决公司就同正实业质押给上市公司的特瑞电池股份的处置价款在第1项付款义务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3)请求裁决刘悉承、邱晓微、同正实业共同承担公司为本案发生的律师费人民币50万元; (4)请求裁决刘悉承、邱晓微、同正实业共同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4、案件基本情况 2017年6月,公司通过增资及股权转让的方式累计取得了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特瑞电池”)580万股股份,总对价为人民币25,520万元,持股比例为15.61%。(公告编号:2017-039) 2018年7月,南方同正对外转让了其名下的部分公司股份,刘悉承自此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告编号:2018-035) 2018年12月11日,公司与刘悉承、邱晓微、同正实业及特瑞电池签署《关于重庆特瑞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及债权债务抵销协议》(“《特瑞电池股转协议》”)(公告编号:2018-058),约定由公司以12,809万元的价格将其通过上述2017年6月交易取得的特瑞电池股份全部转让给同正实业。上述买入卖出特瑞电池股份的交易给公司造成了投资亏损12,711万元(“投资亏损”)。根据各方在《特瑞电池股转协议》第17.1条和18.1条的约定,刘悉承和邱晓微承诺将对公司因本次投资造成的上述投资亏损予以全额补足,同正实业则将其通过《特瑞电池股转协议》受让的全部特瑞电池股份质押给上市公司,为刘悉承、邱晓微的前述亏损补足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二、本次仲裁执行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划转的关于上述仲裁案件执行款41,910,290.85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收到法院划转的执行款41,910,290.85元,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并将持续查找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积极推进处置程序,持续推动裁决继续执行,保障后续款项回收,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仲裁案件的后续执行进展情况进行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款项收款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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