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603726):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朗迪集团 编号:2025-036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5年9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00万股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2)2024年7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15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了《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与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 (4)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5)2025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朗迪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成就,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7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8日。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5年7月30日披露了《朗迪集团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修订相关文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2、授予日:2025年7月17日 3、授予数量:12万股 4、授予人数:2人 5、授予价格:6.1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计算。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8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5]228号):“截至2025年7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授予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认购资金合计柒拾叁万贰仟元整(¥732,000.00)。”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5年9月22日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5年9月23日向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2,00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公司向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万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7日,收盘价为17.79元/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预计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上述测算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9 24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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