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智科技(300566):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
证券代码:300566 证券简称:激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2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优势,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投资经验,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激智科技”)拟与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稚星私募”)、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彦祎、杜明共同投资设立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基金规模502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购2500万元基金份额。近日,公司与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作方共同签署了《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2、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祖辉 成立日期:2017年03月2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267号203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霞 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73046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郑文涌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象保合作区智汇佳苑13幢10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出资情况:
身份证号码:411002************ 3、杜明 身份证号码:330902************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1、本次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亦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合作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专业投资机构宁波草稚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其他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也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20 基金规模:人民币 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66号3810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以上基本情况信息均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合伙企业募集完毕后,将及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行业规定等履行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程序。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伙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根据本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通过获得、持有及处置目标企业,以实现长期资本升值。 2、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及占总认缴出资额的比例如下表:
4、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自合伙企业设立日起7年(3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合伙企业的期限届满之前,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决定延长1年;如需再次延长,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各方同意并承诺,为合伙企业延长合伙期限之目的,将签署所需的全部文件,履行所需的全部程序。 5、投资领域:新材料、集成电路等。 6、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和退出等作出决策;投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3名成员由普通合伙人决定,1名成员由激智科技委派和决定,1名成员由宁波优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和决定。投委会会议由1/2以上成员出席方为有效,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做出决议。原则上,投委会形成的决议须全体成员4/5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7、会计核算方式:本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表。本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该基金将依据上述制度的规定,按照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最终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 8、投资收益分配:合伙企业每一个项目退出取得项目投资收入或取得项目运营收入后,应按以下顺序及时进行分配: (1)首先,成本返还。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纳的实缴出资额; (2)其次,分配约定收益。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分配,直至各合伙人均收回其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缴纳的实缴出资额对应的每年6%(单利)的部分,如还有剩余,即为合伙企业的绩效收益。 (3)最后,分配绩效收益。如最终绩效收益在投资本金5倍以下(包括5倍),则绩效收益的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绩效收益的80%由所有合伙人按照相互之间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最终绩效收益超过投资本金的5倍,则超过5倍部分收益的25%奖励给普通合伙人;超过5倍部分收益的75%由所有合伙人按照相互之间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9、管理费 自出资缴付日起的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每年应向管理人按实际投资项目款总额的2%支付管理费,一次性收取三年,之后不再收取;缴付日期为合伙企业首期出资缴付期限届满日起10日内。 10、退出机制 有限合伙人的退出方式将采用基金惯常的退出方式进行退出,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合伙人直接出让部分或全部出资份额实现退出、合伙企业的投资全部变现因此解散实现退出等。 11、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投资基金目的是通过和专业投资管理团队的合作,借助专业投资机构提升公司的投资能力,拓展公司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有效地将多方优势资源进行融合形成一定的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投资项目的整体质量,为公司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2、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 3、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本次拟投资的基金尚需办理工商登记和基金备案手续,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 2、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设立及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公司将根据该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宁波草稚星激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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