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杰特(300774):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2025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高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洋,201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郑俭,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审计费用将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最终以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由其负责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工作,聘任期限1年,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天健的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公司2025年发展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以往年度审计费用及市场行情,与该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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