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002457):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7:50:22 中财网
原标题:青龙管业: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5-054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框架协议的付诸实施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合作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的基础,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于近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开放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积极推进双方合作,拓展双方在国际化经营、境外产能布局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实现互利共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印志松
注册资本:2,621,819,524元
经营范围:非金属新材料、建筑材料及非金属矿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工程设计、装备制造、建设安装、工程总承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勘测、监理;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制造及以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承包境外建材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进出口业务;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建材行业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产租赁;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开发区临淮街32号
与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中材国际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协议双方: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合作主要内容
1、工程业务协同,在双方约定的特定区域范围,共享市场动态与项目信息,联合推动境内外供排水、水处理、市政及节水灌溉等工程市场的开拓,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资委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下,在双方主导的项目中优先选用对方的产品和服务。

2、境外产能布局合作,青龙管业在国内已有19个生产基地,具备丰富的规模化生产与管理经验,有意在重点合作市场布局境外管道制造基地,以更好服务境外项目及市场需求。中材国际利用其属地资源优势及国际化经营网络,为青龙管业境外制造基地的前期筹备提供必要协助,并为工厂建设提供工程建设服务。

针对境外基地建设的需求,青龙管业可考虑以双方认可的合适方式入驻中材国际在境外相关国家已建或筹建的产业园区。

在中国建材集团政策许可范围内,双方可选择重点国别及重点项目探讨合资投建营管道类及混凝土制品产品生产基地的可行性,双方将另行签署协议约定合资合作的模式细节。

3、产品销售合作,中材国际将通过其国际化经营网络,以代理销售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模式,利用自身客户渠道以及在自身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优先推荐使用青龙管业的产品,协助青龙管业管道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推广和销售。

4、联合产品研发,针对境外不同区域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双方将利用其各自科研资源能力和领先技术,共同开展适合国际市场的新产品研发工作。

5、混塔业务合作,结合中材国际的国际化综合优势和混塔研发设计优势及青龙管业在境内的混塔专业生产制造能力,双方拟在全球市场开展混塔业务协同合作,具体将综合考虑适用的技术、交付及合规等要求,并在满足商业合理性原则的前提下“一事一议”。

6、属地资源共享,利用全球属地国别资源与渠道,中材国际将为青龙管业国际化战略及布局的市场调研、市场开发等工作提供本土化支持。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作机制
1.为加快推进和落实合作事项,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加强信息交流、探讨具体项目合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深化并扩大合作范围。

2.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将秉承本协议的基本定位和“一事一议”的原则依法依规签署执行性合作协议。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中材国际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拓展国际化经营及境外产能布局,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双方在产业链上存在较强互补性,通过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产品销售、研发,工程业务协同、境外产能布局、属地资源共享等方面优势互补,实现共同发展,提高公司在管道业务的行业地位及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战略合作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严重依赖。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初步合作意向,属于框架性协议,不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也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具体合作项目将秉承本协议的基本定位和“一事一议”的原则依法依规签署执行性合作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名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1公司与北京天杉高科风电装备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2025年7月28 日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宁夏青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计划于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共减持不超过9,909,7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4日、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的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暂无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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