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国安股份(000839):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5-42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判决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3.涉案的金额:155,717,274.86元及诉讼费用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执行。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根据一 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155,717,274.86元。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原告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管理人因请求撤销个 别清偿行为纠纷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 京一中院”)对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一、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在破产前六 个月内向被告个别清偿债务的行为;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向原告返还个别清偿款人民币155,717,274.86元;三、本 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公司在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后,于2024年11月15日 就诉讼案件情况进行披露,详见《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72)。 2025年3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4) 京01民初2027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诉讼案件进 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 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北京高院”)提起上诉。北京高院于2025年8月19日开 庭审理了本案。2025年9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高院作出 的(2025)京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 判决”)。 二、本案二审判决情况 北京高院于2025年9月23日对本案作出判决,判决如 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审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可能影响 1、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尚未执行。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155,717,274.86元。 2、公司目前在积极跟进、配合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 公司破产清算及债权申报工作。截至2025年9月,经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2)京01破280号之一及之三《民 事裁定书》确认,已确认公司优先债权12.46亿元,普通债 权5.17亿元,合计确认公司无异议债权17.63亿元。公司 将积极维护自身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全力回收相关债权, 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 3、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本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以公司或子 公司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1.2万元,为著作 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 除上述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 项。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高院送达的(2025)京民终320号《民事判决 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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