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688778):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7:55:57 中财网
原标题:厦钨新能: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6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完成暨
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或“公司”)股东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33,504,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其中:股份减持计划披露前,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27,920,634股,股份减持计划披露后,公司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由27,920,634股增加至33,504,761股。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5年6月28日,公司披露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宁波海诚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不超过4,200,000股,即不超过股份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1%,拟减持期间为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20,771,001股增加至504,691,083股,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040,000股,即不超过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1%。

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海诚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3,22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海诚出具的《关于减持厦钨新能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9月22日期间,宁波海诚减持公司股份5,035,204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比例为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是√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持股数量33,504,761股
持股比例6.6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33,504,761股
注: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因无法区分 IPO前取得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具体股份数量,此处均标示为 IPO前取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6月28日
减持数量5,035,204股
减持期间2025年7月21日~2025年9月22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5,035,204股
减持价格区间48.00~90.96元/股
减持总金额289,892,187.50元
减持完成情况已完成
减持比例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28,469,557股
当前持股比例5.6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三、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 露义务 人基本 信息股东名称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178   
权益变变动方式变动期间股份种类减持股数减持比例
动情况   (股)(%)
 集中竞价 交易2025年7月 21日至2025 年9月22日人民币普通股5,035,2041.00
 合计5,035,2041.00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宁波海诚人民币普通股33,504,7616.6428,469,5575.64
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东履行前期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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