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股份(300695):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300695 证券简称:兆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0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注销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2017 1446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7.7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67元,共计募104,519.15 6,409.19 集资金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 资金为98,10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2,350.56 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5,759.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7 343 〔 〕 号)《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监督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17年9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其中,公司就“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2020年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事项,终止了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为公司保荐机构,并就该募投项目与江苏银行、东吴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维护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更好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存放在江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3210188000097334)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银行账号:71030122000852913),并与宁波银行、东吴证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年产360万套汽车轮毂轴承单元扩能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7,407.6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现金管理的收益),投资进度115.80%,该募投项目专项账户内资金已使用完毕。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时将该募投项目结息后的利息收入5,862.34元转至公司开立的一般账户。 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存放该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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