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宏达(00221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73 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52 2024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52 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779.0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892.14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9家)、采矿业(2家)、批发和零售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 2024年度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559.3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677.3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宏达新材(002211)、亚太实业(000691)、晓程科技(300139)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宏达新材(002211)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丁志增,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曾签署过先河环保(300137)、老白干酒(600559)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2025年调任质控部从事质量复核工作,具有多年证券业务审计、复核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海豹、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丁志增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本次审计服务的收费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 本期审计费用合计为105万元人民币,其中财务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利安达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利安达在担任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期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续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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