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688133):认购创业投资基金份额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证券代码:688133 公告编号:2025-041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创业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上海泰礼璟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最终工商注册名为准。以下简称“接力基金第七期”或“合伙企业”)主要从事新材料、科学服务等行业相关早期科技类创业企业的投资。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和业务方向相一致,新设立的基金投资的主要方向也是科学服务行业,对公司未来的战略性投资和并购能提供较好的行业资源、技术支持及投资标的选择,有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协同创新和生态构建。 ? 投资金额、在投资基金中的占比及身份:接力基金第七期尚在募集期。 首关认缴出资为24,200万元,其中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认购接力基金第七期11.9835%的财产份额。待基金完成最终募集后,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不超过40000万元,其中泰坦科技认缴出资额保持2900万元。 ?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接力基金第七期工商注册流程以及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接力基金第七期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接力基金第七期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经营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一、合作投资概述 (一)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战略发展,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资经验及资金优势,促进公司产业布局优化与完善,对公司未来的战略性投资和并购能提供较好的行业资源、技术支持及投资标的选择,更好的推动公司的业务发展、协同创新和生态构建,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900万元出资至接力基金第七期。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本次投资行为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合作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创业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3124226081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友东路39号1幢1134室 5、法定代表人:刘春松 6、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 7、营业期限:2014年9月15日至2034年9月14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备案登记情况:管理人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并取得管理人登记编码P1016986。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普通合伙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且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公司与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三)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认缴出资额为2.42亿元。目前正在基金注册阶段,尚未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四)管理模式 基金采用市场化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模式,根据《有限合伙企业法》和有限合伙协议约定,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模式。管理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出资人为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运营及投资事宜,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投资决策。根据有关规定,与有托管资质的国有银行签署托管协议,资金由银行托管。 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人是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合伙人大会、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管理方式及权限参照协议有关具体条款的约定。 (五)投资模式和利益分配方式 接力基金聚焦“投小、投早、投科技”,70%以上投资于早期科技创业项目,由管理团队负责遴选项目,进行业务、法务及财务等尽职调查,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和退出的决策。 按照市场化通行的创投基金分配方式进行,收益按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分配。 管理人与从出资人约定门槛收益,在出资人收回本金且满足门槛收益后,管理人提取收益的20%作为业绩报酬。 (六)投资协议主要条款 基金名称:【接力基金七期】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 法律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基金规模:2.42亿元人民币 经营期限:基金经营期限为七年(投资期三年,回收期四年),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且经合伙人大会决议同意,回收期限可以延长。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出资方式:货币,认缴出资 出资期限:分三次缴付;首期缴付认缴出资的30%,其余出资三年内到位管理费:投资期每年为认缴出资总额2.5%,回收期为1.5%,延长期不收取管理费 (七)目前首关募集及提请工商注册的出资方 拟设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本次参与认购的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 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接力基金第七期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投资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接力基金第七期在后续投资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行业环境、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完全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设立及后续经营管理状况,敦促其加强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切实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9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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