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000758):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0:01:57 中财网
原标题:中色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三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的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6层6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3)
2.01《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00关于制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和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于2025年9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3.上述议案1和议案4应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下午16:00)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一层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为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
邮 编:100029
联系人:张莎
电子邮箱:zhangsha@nfc-china.com
联系电话:010-84427052
传 真:010-84427052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58”,投票简称为“中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 意反 对弃 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 附件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3)   
2.01《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00关于制定《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4.00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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