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603867):新化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0:25:27 中财网
原标题:新化股份:新化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6
债券代码:113663 债券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研发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10-15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 > 《关于公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已经于 2025年 9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胡健、应思斌、王卫明、洪益琴、胡建宏、赵建标、张新利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3867新化股份2025/9/30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本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3
日下午17:0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1:00,13:00-16:00
登记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09号,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联系人:潘建波
3.联系电话:0571-64793028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 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