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大龙地产(600159):控股子公司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5-034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筹划股权收购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事项和交易 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目前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 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尚未产生营业收 入。(最终具体财务指标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筹划事项概述 为补充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项目储备,提升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与北京顺义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公司”)达成初步意向,拟收购其持有的北京城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0% 股权。鉴于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目前不能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顺义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664649080F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人民币13,5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7月2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顺安路88号 7.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园 林绿化服务;专业承包;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9.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城发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城发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城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EEN5FN8F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5年3月19日 6.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仁和园二街6号院4座6层 6055室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城发公司持有99%股权,北京天竺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持有1%股权 9.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经公司初步了解,标的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生产经营活动处 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最终具体财务指标以经审计后的数据为 准。) 四、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标的公司持有的核心资产为位于北京市顺义区顺义新城0201街 区的东风商场片区项目SY00-0201-093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 SY00-0201-086地块A334托幼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述地块 总用地面积为4.1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3.62万平方米,托幼用 地0.51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92万平方米,包括住宅6.52 万平方米、幼儿园0.41万平方米。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完成后,大龙 有限将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将扩大公司资产规模,增加权益容量,补充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的项目储备,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仍处于筹划阶段,对拟 收购标的公司尚需进行进一步尽职调查和审计评估,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交易事项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