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华东重机(002685):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1:05:42 中财网
原标题:华东重机: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25-048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昊青明裕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苏 州天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琛金艇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5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的股东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昊青明裕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昊青明裕6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
2.持有本公司股份50,384,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的股东苏州天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琛金艇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天琛金艇1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股东昊青明裕6号及天琛金艇1号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拟减持股东名称及持股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昊青明裕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昊青明裕6号持有公司股份5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股东名称:苏州天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琛金艇1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琛金艇1号持有公司股份50,384,5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昊青明裕6号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天琛金艇1号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股)拟减持股份数 量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拟减持方式其他说明
昊青明裕6 号5,038,5000.50%大宗交易方式或 集中竞价方式在减持期间,应当遵守任意 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2%。
天琛金艇1 号10,076,0001.00%  
4.减持时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10 27 2026 1 26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并严格遵守减持及权益变动相关规定。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上述股东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昊青明裕6号及天琛金艇1号作出的关于股份变动相关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序 号承诺来源承诺开 始时间承诺内容履行 情况
1《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中关于不减 持华东重机 股票的承诺2024 年 9月3日2024年9月2日华东重机股东徐州峰湖追光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重庆和谐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北京昊青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昊青明裕6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注:2024年12月20日更名为“北京昊 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昊青明裕6号 持有华东重机股份50,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该股份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管理人北京昊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股份转 让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 的华东重机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 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已履行 完毕
2《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中关于不减 持华东重机 股票的承诺2024 年 3月 14 日2024年3月13日华东重机股东周文元与苏州天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天琛金艇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 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本次 权益变动后,天琛金艇1号持有华东重机股份50,384,533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该股份于2024年7月12日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 管理人苏州天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过 户登记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华 东重机股票,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 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已履行 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限售承诺均已到期,不存在正在履行的股份变动相关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相关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昊青明裕6号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书》;
2.天琛金艇1号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书》。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