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隆新材(30105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300,000股,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为8.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19,219,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0,933,367.9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8,285,632.06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2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立信验[2021]第ZF1085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及管理情况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年产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重新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办理新募投项目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确定及签署相关协议与文件、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前述变更,公司对原有募集资金专户的用途进行了变动,并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及浙商证券分别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随之作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4-016)。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且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后续不再使用,公司已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具体销户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四、备查文件 1、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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