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普股份(301024):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5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48.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4,31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1,934,402.4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2,377,597.54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2021 7 22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年月 日出具《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20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1、公司于2021年8月3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支行以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规划”)作为“公建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及霍普规划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3年5月31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3、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霍普规划作为“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及霍普规划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4年7月30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4、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霍普规划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室内设计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霍普规划、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杨支行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9日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5 6 10 详见公司于 年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830.42万元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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