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通科技(301601):聘任公司副总经理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6:51:05 中财网
原标题:惠通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601 证券简称:惠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0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后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清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特此公告。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李清先生,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就职于扬州惠通聚酯技术有限公司;1998年12月至今,历任惠通有限、惠通科技采购专员、采购主办、采购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清先生通过扬州惠誉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0,000股,通过扬州惠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20,000股,通过申万宏源惠通科技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7%股份,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43%股份。

李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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