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星人(300894):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8:01:56 中财网
原标题:火星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决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指定一名董事担任。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自动退出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设组长 1名。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提供有关资料:
1.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负责人向投资评审小组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
2.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3.对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谈判情况的评审;
4.由投资评审小组对前述事项评审后,签发书面意见,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评审小组的提案召开会议,审议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战略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三日前(包括通知当日,不包括开会当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会议通知应附内容完整的议案。会议可采用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信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所作决议应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十四条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必要时,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相关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会议记录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十九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对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在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四条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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