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原尚(60381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8:05:42 中财网
原标题:*ST原尚: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广州
二〇二五年十月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1. 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出席人身份证等资料进行验证,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2. 会议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以维护股东合法利益、确保股东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与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3. 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会议上发言的,应当先在会议正式召开前10分钟联系会议相关工作人员并登记。会议根据登记情况、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安排股东发言。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会议现场工作人员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实施,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

4. 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且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

5. 任何人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6. 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股东会会场。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
1、现场股东会
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3日15:00
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议程及安排:
1. 股东/委托代理人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2. 会议主持人致辞,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会议开始。

3.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并发放表决票。

4. 主持人逐项宣读股东会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 埔支行签订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议案》
5.
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发言。

6. 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投票表决。

7. 计票人及监票人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8. 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9. 复会,主持人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10.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11.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2.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会议决议。

13.董事、董事会秘书等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

1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五、会议其他事项
1.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2. 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3.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质询,公司董事或者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4. 表决票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5. 会议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6. 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埔支行签订授信、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支付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建设相关费用,公司拟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企业借款合同》及相关的担保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授信合同》的主要内容
25,950
合同约定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万元整,其中可循环额度为人民
币4,950万元整,综合授信期限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19日;不可循环额度为人民币21,000万元整,综合授信期限为2025年9月9日至2026年9月9日。

二、《企业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支付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建设相关费用,公司拟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签订《企业借款合同》。《企业借款合同》为《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借款金额为21,000万元,合同项下借款用于支付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建设相关费用,借款期限144个月,自2025年9月17日至2037年9月17日。具体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所载明的实际发放日和到期日为准。按月付息,宽限期不超过2年(首次还本日期不晚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一年),宽限期后,按月等额本金还款。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上述借款合同的履行,公司以位于广州开发区东众路25号的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52215号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以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空港经济区龙港路以西、保税大道以北路段的广州空港智慧物流中心及配套项目对应的仓库、公寓、商场等物业未来产生的租金、管理费等运营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至2037年12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美穗茂物流有限公司以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创业大道128号的仓库楼A(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2639号)和办公楼B及地下设备房(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202640下的全部债务本金21,000万元及利息(包括正常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和罚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主合同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情况下主合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返还贷款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及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公司及分子公司最近12个月签订的借款合同情况
最近12个月,公司及分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借款金额(万 元)借款期限合同签订日 期
1广东原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开发 区分行3,00012个月,自实 际提款之日起 算2025.1.2
2广东原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黄埔 支行借款额度为 3,000万元, 实际提款 2,450万元12个月,具体 借款期限以借 款借据所载明 的实际发放日 和到期日为准。2025.3.19
3广东原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2,00012个月,自实 际提款之日起 算2025.4.11
4广东原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1,00012个月,自实 际提款之日起 算2025.4.25
5合肥原尚物流 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合肥经济开发 区支行50012个月,自实 际提款之日起 算2025.9.11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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