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600730):中国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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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8:05: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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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国高科:
中国高科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9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位,实际出席董事8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聂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中国高科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鹏先生为公司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中国高科关于聘任公司经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廖航女士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廖航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决议披露之日,廖航女士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员。
廖航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中国高科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中国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规定,公司对《
中国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中国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中国高科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5日
附:廖航女士简历
廖航,女,1979年出生,硕士学历。现任新方正控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监事。曾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高级法务经理、总监、总经理。
截至目前,廖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廖航女士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所列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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