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电器(601877):正泰电器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9月 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次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及各项业务的发展,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经审核,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有利于维护资金安全,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风险处置预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三、对《关于受让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以交易标的评估值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黄沈箭、彭溆、陈亚民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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