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立旺(688678):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

时间:2025年09月25日 18:10:26 中财网
原标题:福立旺:关于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5-067
转债代码:118043 转债简称:福立转债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期间,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9.37元/股,已触发《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福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

? 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期间),若
福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以2025年12月26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2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万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3年8月14日至2029年8月13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1号文同意,公司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福立根据相关规定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福立转债”自2024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21.28元/股。

因公司办理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福立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2月5日起调整为21.2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福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福立转债”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6月6日起调整为15.0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福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因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福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3月7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5.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福立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福立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3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14.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福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综上,“福立转债”最新转股价格为14.90元/股。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福立转债”的赎回条款如下: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t/365
A
I:指当期应计利息;
A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25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在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福立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即19.37元/股,已触发“福立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福立转债”的议案》,公司结合当前二级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决定不行使“福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若“福立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四、相关主体减持可转债情况
经核实,在本次“福立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公司可转债的情况。如上述主体未来交易“福立转债”的,公司将督促其依法合规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风险提示
以2025年12月26日(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为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福立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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