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002656):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公司社会责任,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自然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条公司应当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从事环境保护、社区建设等公益事业、依法纳税及诚信经营,实现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第四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得依靠夸大宣传、虚假广告等不当方式牟利,不得通过贿赂、走私等非法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定期评估公司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并根据需要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社会责任报告。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属下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第六条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在召开股东会时应当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的选择应当便于股东参加。 第八条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应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并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第九条公司利润分配尽量采取长期及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办法,制定切实合理的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第十条公司确保公司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不得为了股东的利益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一条公司在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向债权人通报与其债权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当债权人为维护自身利益需要了解公司有关财务、经营和管理等情况时,公司应予以配合和支持。 第三章职工权益保护 第十二条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包括薪酬体系、激励机制等在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尊重职工人格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关爱职工,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得非法强迫职工进行劳动,并禁止任何形式的职场霸凌行为。 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健康危害。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模式,履行下列安全生产保障责任:(一)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 (二)建立安全可靠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流程; (三)建立安全保障机制与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四)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六条公司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则,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不得采取纯劳务性质的合约安排或变相试用等形式降低对职工的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障。 第十七条公司不得干涉职工的信仰自由,不得因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等对职工在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迁、解职或退休等方面采取歧视行为。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积极开展职工培训,并鼓励和支持职工参加业余进修培训,为职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十九条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并完善职工董事选任制度,确保职工在公司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公司应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对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议等民主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关心和重视职工的合理需求。 第四章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第二十条公司对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诚实守信,不得依靠虚假宣传和广第二十一条公司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安全性。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标明正确使用方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如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的,即使使用方法正确仍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立即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同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公司、客户、供应商都应遵守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对不遵守商业道德的客户或供应商应拒绝向其出售产品或使用其产品。 第二十四条公司建立相应程序,严格监控和防范公司或职工与客户和供应商进行的各类商业贿赂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妥善保管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未经权利人的授权许可,公司不得使用或转售上述个人信息牟利。 第二十六条公司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妥善处理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等提出的投诉和建议。 第五章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七条公司以建设节约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指导,加快节能环保技术进步,采用有利于节能环保的新工艺、新技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占用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将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并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实际情况,履行下列环境保护责任: (一)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 (二)制订执行公司环境保护计划; (三)高效使用能源、水资源、原材料等自然资源; (四)合规处置污染物; (五)建设运行有效的污染防治设施; (六)足额缴纳环境保护相关税费; (七)保障供应链环境安全;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环境保护责任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司尽量采用绿色环保、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着力提高原材料重复利用效率,应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三十条公司排放污染物应依照政府环保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公司应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第六章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所在地区的环境保护、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社区建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公司所在地区的发展。 第三十三条公司主动接受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关注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对公司的评论。 第七章制度建设与信息披露 第三十四条公司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形成社会责任报告。 第三十五条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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