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伟股份(300919):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年 9月 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年9 19 月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三人,实到三人。会议由曹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鉴于关联方贵州新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新铂”)进行业务调整,为保障公司前期与贵州新铂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平稳承接,公司拟在2025年度原预计向贵州新铂销售商品及提供行政服务的交易额度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该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调整为关联方湖南中伟金能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调整,仅涉及交易对方的变更,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开展、收入及利润来源亦不依赖于上述关联交易;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开展将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条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调整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独立董事:曹越、李巍、蒋良兴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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