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力达(68833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力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宏力达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0年 9月 8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0]2129号”《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0,57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6,630.49万元,上述款项已于 2020年 9月 30日全部到账。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年 9月 30日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28-00007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公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利益。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拟定的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不超过 9.3亿元(含 9.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在授权期限和额度内该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投资方式 1、实施方式 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含 12个月)。 三、审议程序 2025年 9月 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了该议案。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2、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4、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审部负责投资理财产品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6、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宏力达在保证正常资金使用需求、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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