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601628):中国人寿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公告编号:2025-03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中国人寿广场A座二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28人,持有表决权股份21,905,373,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00805%,符合法定比例。
(四)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蔡希良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0人,执行董事阮琦先生、独立董事陈洁女士因其他公务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 3.公司管理层部分成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议案中第1项、第3项至第5项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中第2项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其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发布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唐丽子、高照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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