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福科技(30151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511 证券简称:德福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马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泱、金荣涛,高级管理人员龚凯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马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2,588,7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江泱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荣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高级管理人员龚凯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马科先生、江泱先生、金荣涛先生、龚凯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公司股份不超过819,2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3%)。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人员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次减持股份为二级市场增持部分(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涉及首发前股份减持。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5年10月27日至2026年1月26日止。 6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禁止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 1、本次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5、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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