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 核查意见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智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被吸收合并方大智慧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有关规定,就粤开证券及大智慧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粤开证券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大智慧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粤开证券对大智慧有偿聘请第三方等相关行为进行了专项核查。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大智慧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如下:1、聘请粤开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及估值机构; 2、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在本次交易中除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市场惯例聘请上述中介机构外,大智慧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粤开证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聘请第三方的行为;在本次交易中除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市场惯例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估值机构、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以外,大智慧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程俊俊 丁天一 申佩宜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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