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601519):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519 证券简称:大智慧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 3楼萧邦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3日 至2025年10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 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湘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湖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 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 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 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 务 用 户 使 用 手 册 》 ( 链 接 :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 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 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 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 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原件,并提交:(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 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四)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并提交:(1)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3)法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五)异地股东也可采取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 箱(邮箱:IR@gw.com.cn)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六)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 邮编:200127电话:021-20219261 联系人:岳倩雯、孙雨洁 (七)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10日9:30—11:30、13:30—17:00。(信函以收到 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 件。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指定的工作人员将对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个人股东的受托人、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拟参会人员出示和提供的证件、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二)鉴于股东大会资料于会议召开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全文披露,为提高会议效率并为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沟通互动提供较为充分的时间,本次股东大会议程将对议案采用宣读要点的方式进行简化。 (三)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建议外地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 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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