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00006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6:00:39 中财网
原标题:华侨城A: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简称:21侨城 02 债券代码:149343 债券简称:21侨城 04 债券代码:149354 债券简称:21侨城 06 债券代码:14943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
一、公司债券核准及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1月1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63号”文核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8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次债券存续债券分别为发行人于2021年1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侨城01”、“21侨城02”),发行规模为25亿元;于2021年1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侨城03”、“21侨城04”),发行规模20亿元;于2021年4月发行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1侨城05”、“21侨城06”),发行规模17.6亿元。

二、重大事项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作为上述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并根据发行人2025年9月20日公告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裁离任的公告》,现就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20日公告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裁离任的公告》,发行人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振高先生和副董事长、总裁刘凤喜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振高先生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凤喜先生因工作调动,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执行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张振高先生和刘凤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锁定承诺。

(二)发行人新任董事长情况
根据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20日公告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选举吴秉琪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同意在总裁职位空缺期间,由董事长吴秉琪先生代行总裁职责,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聘任新任总裁之日止。

三、本次重大事项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上述人员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此次董事长、总裁变动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发生变动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张慧芳
联系电话:010-50911206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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