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7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9:45:27 中财网
【19:43 哈尔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哈尔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4月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自2025年9月2日首次回购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通过股份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845,5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41元/股,最低价为7.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985,895.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3 美的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的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100亿元且不低于50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50-100亿A股回购方案”)。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报告书》。

一、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A股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50-100亿A股回购方案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71,678,446股,占公司A股股本的1.0193%,最高成交价为77.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9.9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224,149,03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8 东来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来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15,348股。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7月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1,204,788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9月26日,公司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128,2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减持均价为23.61元/股,减持所得总金额3,027,376.16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8,215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11%,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注)9,295,573 股
持股比例7.7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9,295,573股
注:2025年7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9,295,573股,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数量为3,480,225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数量为5,815,348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首次出售回购股份
股东名称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7月4日
减持数量128,215股
减持期间2025 9 26 ~2025 9 26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128,215股
减持价格区间23.40元~23.78元
减持总金额3,027,376.16元
2
减持比例0.11%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注)8,147,508股
当前持股比例6.76%
注:202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1,019,850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减少1,019,850股,剩余持股数量为8,275,723股。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3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3 工大科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工大科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和2025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比例达1%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8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最高成交价为2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677,7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08 泉阳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泉阳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年3月28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9日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9月份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情况如下:
序号产品 名称金额 (万元)购买日到期日年化收益率 (未扣除交易费用)产品期限取得收益 (元)
1GC0145,008.602025年08月25日2025年09月08日1.52%14天29,200.83
2GC0145,011.402025年09月08日2025年09月22日1.485%14天28,544.45

【17:03 海顺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顺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
公司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
不超过人民币17.5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29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
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
过人民币17.29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17.03元/股(含),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五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17.03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3.88元/股(含本数)。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
年9月22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2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5,872,8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的3.03%(以2025年9月19日公司总股本193,537,918股为基准计算),最高成交价为18.4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4,194,467.4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
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海川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川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号)、《关于拟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号)及《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号)。

一、购买国债逆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截至本公告日,已到期的国债逆回购资金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收益金额 (万元)
128天国债 逆回购10072.70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4日1.495%11.55
同时,在以上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继续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序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
128天国债逆回购10084.10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2日1.705%
二、投资收益与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大,当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利率风险: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在初始成交之时利率即已锁定,收益大小也已确定,因此在逆回购到期日之间市场利率波动对已发生的交易没有影响;履约风险:公司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投资业务,系采用标准券方式的质押式回购交易,不存在履约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2)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国债逆回购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目前在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具有安全性高、周期短而灵活、收益相对较高等优点,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参与投资,既可实现较高的收益,也能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受影响。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年累计购买国债逆回购明细:
序号购买品种金额 (万元)认购日到期日年化收 益率是否 到期
128天国债逆回购13683.00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2日2.300%
228天国债逆回购13706.402025年2月13日2025年3月12日1.820%
328天国债逆回购1714.80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9日1.985%
428天国债逆回购8285.202025年3月13日2025年4月9日1.980%
528天国债逆回购10014.802025年4月10日2025年5月7日1.770%
628天国债逆回购10027.40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1.660%
728天国债逆回购10039.102025年6月5日2025年7月2日1.665%
828天国债逆回购10051.002025年7月3日2025年7月30日1.510%
928天国债逆回购10061.60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27日1.470%
1028天国债逆回购10072.70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24日1.495%
1128天国债逆回购10084.102025年9月25日2025年10月22日1.705%
注: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10084.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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