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300957):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300957 2025-038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2025 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 年9月26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34.25万股标的股票已于2024年9月26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33.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到期届满后,根据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情况,一次性解锁并向持有人分配确认权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于2025年9月26日锁定期届满,涉及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134.25万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6年9月26日到期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解锁日后自行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如有)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最终解锁的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数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后,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 、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公司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如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合并、分立和出售等情况,本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满后,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则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资产均为货币资金且完成全部权益归属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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