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301371):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的总体要求: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二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四条 投资者提问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复。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公平,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办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办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办对投资者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证券办,保证所提供的内容(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 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办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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