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新发展(000620):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
证券代码:000620 证券简称:盈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简称:盈新JLC1 ? 股票期权代码:037924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9月26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3,895万份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行权价格:1.66元/份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84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48)。 4、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自激励计划授权日至登记日期间,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4,000万份调整为3,895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7名调整为84名。 二、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权日:2025年8月28日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895万份 (三)首次授予登记人数:84人 (四)行权价格:1.66元/份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七)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权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权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通过后,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安排行权。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1、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2025年至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据激励对象对应考核期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层面的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因公司或个人考核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对应的考核期内,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为本激励计划制定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次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4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对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调出公司、个人自愿放弃认购等原因不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因此,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0名调整为87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4,080万份调整为4,000万份,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20万份调整为1,000万份。 自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权日至登记日期间,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取消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105万份。本次调整后,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由4,000万份调整为3,895万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87名调整为84名,预留的股票期权数量1,000万份保持不变。本次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推进。 四、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盈新JLC1 (二)期权代码:037924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9月26日 五、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2025年8月28日,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实际授予3,895万份股票期权,测算得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摊销费用为787.37万元,详见下表:
②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北京铜官盈新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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