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4次会议决议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4次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上午8: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公司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到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和资本公积情况,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一致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史劲松、程贤权、张志宏、王冠群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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