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王股份(831627):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7:57:16 中财网
原标题:力王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7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 9月 7日,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 23,000,000股,发行方式为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价格为 6.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8,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501,479.21元,到账时间为 2023年 9月1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8,836,674.53元,到账时间为 2023年 10月 9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调整 后)(1)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 (1)
1环保碱性锌锰 电池扩建及智 能化改造项目广东力王新 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9,097.856,236.1668.55%
2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广东力王新 能源股份有2,000.002,000.00100.00%
  限公司   
3补充流动资金广东力王新 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2,735.972,735.97100.00%
合计--13,833.8210,972.13-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本公司有 1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 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1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塘厦支行4405017793080000268529,027,410.01
合计--29,027,410.01
说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账户(专户账号:
2010028729200730296)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塘厦支行账户(专户账号:769902606810806)分别对应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对应资金已使用完毕,对应账户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8日、2025年4月7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和《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环保碱性锌锰电池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原计划分两批推进,第一批已于2023年投产,第二批预计2025年底完成生产线的调试并投产,公司基于市场消化能力和产能释放节奏,选择分阶段推进项目。

近年来公司环保碱性锌锰电池外销收入呈现逐渐增长的趋势,但由于近年国际贸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公司决定第二批投入节奏较原计划放缓。经内部审议程序通过,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延长至2027年6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26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根据项目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投向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



(二)公司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
公司由于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加。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已于2025年06月25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三)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等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资金将全部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未安排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委托理财等任何财务性投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此外,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分属不同资金来源、用途明确区分、操作相互独立,该自有资金理财行为不涉及本次拟使用的募集资金,亦不影响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合规性。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五)是否存在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用于高风险投资的情形。


四、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s://www.bse.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力王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力王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力王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东莞证券对力王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2,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一)《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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