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药业(600222):太龙药业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 年3月23日、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支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郑州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控”)借款不超过12亿元(三年内可在该额度内循环使用),单笔借款的 年利率原则上不高于4.2%,借款额度范围内可分笔支取借款。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22年9月与高新投控签署《统借统 还借款合同》,并收到高新投控向公司提供的4.19亿元、1.57亿元 借款,资金成本分别为4.0266%/年、3.2966%/年。 为进一步支持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经公司2025 年3月14日、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新投控将上述对公司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支持额度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或关联方向金融机构申请同类业务的资金成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2022-021、2022-066、 2025-009)。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根据融资需求向高新投控请示确认借款合同展期期限 及利率,并收到高新投控反馈,鉴于高新投控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对 应的债券资金已分别于2025年4月1日和2025年8月24日到期并 归还完毕,对公司的借款不再属于统借统还范畴,故无法续签《统借统还借款合同》,执行原借款利率;考虑到对上市公司的持续支持和高新投控综合融资成本及其对子公司的借款规定,经协商沟通,高新投控对公司的借款余额继续由公司使用,借款期限自原借款合同到期日次日起延期一年,借款利率在原借款合同到期之前按原借款合同利率执行,原借款合同到期之后按4.2%/年的利率执行,按季付息,到 期还本,利息分别自原借款合同到期后计息,利息的计算公式为:利息=实际借款占用金额×借款资金占用天数×本合同约定年利率/360 天,并据此签订《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 公司从控股股东获得的财务支持,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 借款利率不高于高新投控2025年综合融资成本,且无需公司提供抵 押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在金融机构融资工作的开展,增加债务融资的多样性与灵活性,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本次签署《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事项涉及的借款金额与期限以及借款利率等均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接受高新投控财务支持的余额为 28,472.52万元,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