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机载(600372):中航机载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9月22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表决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0人,实际表决的董 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航空工业风雷火发器等机载产品科研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二、《关于审议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刘东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刘东星先生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 我们认为刘东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三、《关于审议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关于审议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审议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修订《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六、《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10月17日上午9点30分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 与会董事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见同日公告)特此公告。 中航机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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