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605368):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5-058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按照增持计划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公司A 股股份357,317,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蓝天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蓝天集团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蓝天集团使用自有 资金和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A股股票4,407,608股,本次增持完成后,蓝天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数量357,317,99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具体如下:
1、本次权益变动系蓝天集团按照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详见2025年6月19日披露了《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的公告》),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蓝天集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天集团仍处于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 持计划尚未完成,蓝天集团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实施后续增持。 4、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 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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