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通达创智(001368):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368 证券简称:通达创智 公告编号:2025-054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于2025年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决议同意:(1)公司及子公司在2025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2)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3)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于2025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简称“创智健康”)、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智石狮”)与兴业银行分别签署的《额度合同》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基本情况如下:
(一)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MA3303046Q 2、成立日期:2019年6月27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89号4号厂房3楼 4、法定代表人:王亚华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 100%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二)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MA8RHMN993 2、成立日期:2021年3月1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蚶江村港口大道2606号 4、法定代表人:王亚华 注1 5、注册资本:14,600万元 6、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家具制造;卫生洁具制造;日用杂品制造;家居用品制造;玩具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橡胶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制日用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金属制品研发;卫生洁具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家用电器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注2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
注2: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所致。 9、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关于创智健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保证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厦门市创智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兴业银行签署关于创智石狮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保证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通达创智(石狮)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保证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3,000万元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1、提供对外担保的原因:基于提高主业经营效率和业务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应商业银行要求需要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 2、被担保对象创智健康、创智石狮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均处于良好状态,本次拟提供担保事项基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需求,风险较低并可控,被担保对象具备优良的债务偿还能力。 3、本次被担保对象,均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00%,不存在依法必须提供反担保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04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136,036.13万元)的0.96%。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厦江支额保字2025532B号); 2、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署2025532A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厦江支额保字 号)。 特此公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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