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科技(603601):再升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601 证券简称:再升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83 债券代码:113657 债券简称:再22转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茂先生持有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2,062,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2%;郭思含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郭茂先生与郭思含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4,162,408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郭茂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郭茂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903,90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郭茂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关于减持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应满足以下条件并按以下方式减持:①减持前提:不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②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但如果预计未来1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将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股份;③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总数的20%;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本人持有的解禁限售股总数的40%;④减持公告:减持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⑤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6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低于发行价转让的,转让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且所持剩余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减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减持规定实施减持计划,同时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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