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瑞新材(688300):联瑞新材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年6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现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进行了调整。 本次发行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000万元(含72,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况,本次拟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9,500万元(含69,5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前: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2,0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调整后: 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9,500万元(含),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2: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已扣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500.00万元。 此外,公司根据现行组织机构情况调整了原有股东大会、监事会相关表述。 除前述调整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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