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陆药业(300016):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原标题:北陆药业: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BEILUPHARMACEUTICALCO.,LTD.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股票代码:300016 股票简称:北陆药业 披露日期:2025.09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要求编制。 三、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四、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五、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注册同意。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人民币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7、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8、《公司章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制定了《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 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本预案已在“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中就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拟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充分信息披露,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1、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预案“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公司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目录.......................................................................................................................................................................5 释义.......................................................................................................................................................................7 一、一般术语.................................................................................................................................................7 二、专业术语.................................................................................................................................................7 第一节本次发行概况..........................................................................................................................................9 一、公司基本情况.........................................................................................................................................9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9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1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1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5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5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15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15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1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1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16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4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25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6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公司章程、股权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26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27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等变化情况.......................................................................................................................................................2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7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28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28 第四节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31 一、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31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及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32 三、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33 第五节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37 一、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37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37
注2:本预案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政策鼓励化药行业发展,同时对药品仓储及流通要求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以成为“中国医药制造百强企业”为中长期发展目标,践行“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化药板块主要聚焦于对比剂产品、降糖类产品、原料药等化学药品的生产、研发、营销等工作;中成药板块,以九味镇心颗粒和金莲花颗粒为核心,积极扩大各产品的市场份额及品牌影响力。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医药产业政策,支持医药行业发展,结合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演化,中老年人慢性疾病医药市场需求快速增大,促使行业内高端化学仿制药产品不断升级。与此同时,制药行业是全球监管最严格的行业之一,遵守法规至关重要。 药品及原料的储存必须符合严格的监管要求,不当的储存条件可能导致药品变质、失效,甚至产生有毒降解产物,对患者健康造成危害。近年来,随着制药行业的扩张和市场需求的增长,市场药品及原料流通性进一步加强,药品及原料的高效储存是确保供应链顺畅的关键。 2、碘造影剂原料药目标市场前景良好 随着医疗设备、医疗水平发展,人们对药物的品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国内医疗水平的提升以及肿瘤、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病患病率的增加,临床对碘造影剂的使用需求也在不断增长。同时CT扫描等成像技术在国内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推动了碘造影剂的市场需求。 随着新兴市场国家的医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对碘造影剂的需求也在逐步释放。 根据智药数据库显示,碘比醇原料药国内总用量近几年呈现波动上升趋势,从2019年的42,636千克波动增长到2024年的72,891千克,其复合增长率达11.32%。目前国内碘比醇原料药主要依赖进口,随着国内医药产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技术瓶颈,未来国产碘比醇原料药有望实现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巨大。碘美普尔原料药国内总用量近几年呈现显著增长趋势,从2019年的10,950千克持续增长到2024年的186,736千克,其复合增长率高达76.34%。随着全球医疗保健支出的增加和医疗保健服务的普及,预计未来几年碘美普尔原料药的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落实公司战略规划,解决药品生产瓶颈 公司产能受限的问题已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公司目前已有的化药生产线为注射剂(对比剂产品)生产线、普通片剂(降糖产品)生产线无法实现其他剂型产品(如缓控释片、口崩片)的生产,公司新获批及在研产品未来的商业化存在生产场地受限的问题;此外,公司目前降糖产品在北京密云工厂生产,产能利用率已经达到100%,现有场地已无法承接其他新获批片剂产品的生产。 为增加新剂型生产线、提高片剂生产线的产能,全资子公司陆芝葆药业有限公司借助“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将成为涵盖中药与高端化药、智能综合仓储等于一体的现代化生产基地,为公司打造“第二增长曲线”、实现医药制造百强企业目标奠定基础。 2、落实“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增强公司竞争实力 北陆药业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具有碘对比剂原料药生产资质的国内企业,现有原料药产品为碘海醇、碘克沙醇、碘帕醇、碘普罗胺、碘美普尔等,该公司拥有生产碘海醇、碘克沙醇、碘帕醇、碘佛醇、碘普罗胺、碘美普尔、碘比醇的全套工艺技术。 通过实施“新建100吨碘美普尔、50吨碘比醇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海昌药业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管线,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多的原料药供应保障,进而提升市场占有率;北陆药业碘美普尔、碘比醇注射液已在研发过程中,为了保证后续药品生产过程中供应链体系化的完善,海昌药业提前布局碘美普尔、碘比醇原料药,符合集团“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为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重要保障。 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正处于“二次创业”阶段,陆芝葆亳州生产基地建设、海昌药业原料药技术改造以及公司新品研发等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资金实力将获得提升,进一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公司将在长期战略、业务布局、研发投入、财务能力等方面进一步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把握市场发展机遇,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增强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询价结束后公告的文件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发行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六)股票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分享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代雪持有公司15.18%比例股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代雪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八、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批准程序 2025年5月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方案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 (二)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1 、本次发行竞价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2、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3、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项目 1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建设陆芝葆化药生产车间与智能综合仓库,化药生产车间实现年产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12.34万盒、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47.40万盒、盐酸吡格列酮二甲双胍片2,929.75万盒、氨甲环酸片13.00万盒、枸橼酸西地那非口崩片11.27万盒、乌帕替尼缓释片23.17万盒、米格列醇片316.90万盒的生产能力;智能仓库建设项目拟新建智能仓储体系,为陆芝葆未来各批次药品产业化提供基本保障。 2、本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扩大产品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化学仿制药是我国医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降低医疗卫生费用支出、提高药品可及性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患市场需求旺盛。本项目拟新建场地,购置先进生产设备,针对盐酸帕罗西汀肠溶缓释片、盐酸普拉克索缓释片等多个品类高端化学仿制药进行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后,充分发挥规模效应,能够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填补国内相关病症领域产能缺口,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丰富产品布局,打造北陆药业“第二经济增长曲线” 北陆药业是专业从事对比剂制剂及原料药、中枢神经类和降糖类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医药制造型企业,为实现成为“中国医药制造百强企业”的发展目标,未来拟以“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激发公司潜力,不断发展创新,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陆芝葆作为北陆药业全资子公司,承担了部分“化药+中药”产品面市的重要责任,本项目拟投资发展化药产业基地,通过投入先进生产线,率先实现涉及糖尿病、关节炎、神经类疾病、止血以及ED等多个品类高端化药产业化。项目建成后,能够丰富北陆药业产品矩阵,快速提升盈利能力以及综合竞争力,力争打造北陆药业“第二经济增长曲线”。 (3)充分发挥规模效应,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慢性病发病率的上升,市场对化学药品的需求持续增长,而化药制造业往往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技术投入,风险与收益共存的行业,如何在竞品中脱颖而出成为化药制造企业面临的难题。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产品往往没有太高的溢价空间,企业想要生存与盈利,就需要重视生产成本的把控。通过实施本项目,一方面可以通过先进的生产工艺与合理的生产布局,尽可能节省成本开支,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发挥规模化效应,降低单位生产成本,从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先机,赢得利润,进而提升公司产品整体竞争力。 (4)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市场响应速度 药品制造企业建设智能仓储是满足法规要求和适应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从法规角度看,智能仓储能够精准满足GMP、GSP等法规对药品仓储环境控制、批次管理、追溯体系等要求,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现阶段,北陆药业各大生产基地均独立配置仓储体系,为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以及进一步降低储运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此次由陆芝葆承建的募投项目,拟通过智能仓储管理系统,实现成品自动入库、出库,提升物流配送效率及安全性,优化库存结构,降低运营成本,同时提升供应链协同能力和市场响应速度,助力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 3、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公众对于医疗健康需求愈发强烈,而医药制造业在国家产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因此,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用于指导医药制造业的发展,尤其是涉及到中老年慢性疾病的高端化药生产制造行业更是尤为突出。国家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一系列政策提出加快创新药、仿制药审批流程以及发展新型高端化学仿制药的要求。国家政策的不断鼓励,能够推动重大药物产业化,加快医药产业转型升级,进而提升国家医药产业整体竞争力。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要求,具备可行性。 (2)深厚的研发技术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基础 北陆药业深耕医药行业多年,组建了一支具备丰富技术经验的研发团队,积累涉及常见病、多发病,聚焦对比剂、内分泌、消化等领域的多项仿制药相关核心技术。与此同时,北陆药业为实现自身的战略目标以及长远的发展规划,持续整合研发资源,组建了北京艾湃克斯医药研发有限公司,以支撑北陆全面研发体系的建设。陆芝葆作为北陆药业的全资子公司,未来拟借助北陆药业以及艾湃克斯核心技术,完成项目中高端化药的研发工作。 综上,北陆药业具备深厚的研发技术经验,能够为本项目的研发提供技术基础。 (3)良好的生产技术基础以及强大的营销团队,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在当前医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转型升级加速的背景下,建设新的生产基地不仅是企业发展的战略需求,更是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北陆药业多年来稳定发展,已形成密云药厂、沧州分公司、海昌药业及天原药业四个生产基地并积累了丰富的生产技术以及管理经验。同时,凭借丰富的市场经验和卓越的营销能力,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快速拓展市场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确保新生产基地的产品能够迅速打开市场,实现销售增长和市场份额的提升。陆芝葆为配合实现北陆药业未来发展规划,拟投资建设亳州生产基地,用以保证高端化药产品的生产供应,与此同时借助北陆药业的生产技术基础以及管理经验,确保安全、高效实现新产品产业化。因此,良好的生产技术基础以及强大的营销团队,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 (4)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为项目开展提供指导 近些年来,医药行业正朝着精细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随着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追溯
单位:万元
本项目由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陆芝葆药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施地点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建设周期分别为36个月和12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安徽省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出具的《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局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 2309-341660-04-01-326717)。 7、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二)新建100吨碘美普尔、50吨碘比醇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长顺路36号实施年产100吨碘美普尔、50吨碘比醇原料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达产后形成原料药碘美普尔100吨、碘比醇50吨的生产规模,以满足当前及未来市场需求,进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动力。 2、本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顺应CT诊断市场需求,实现公司产能规划布局 在国内经济持续发展推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以及公众健康意识显著增强的背景下,国内肿瘤、心血管疾病和神经系统疾病的诊断需求呈现出稳步上度不断加大,直接带动了CT检查需求的增长,进而为碘造影剂市场打开更为广阔的增长空间。从国内市场来看,碘造影剂原料药需求正逐年递增。根据药智网的数据显示,2024年国内主要碘造影剂(涵盖碘海醇、碘克沙醇、碘帕醇、碘佛醇、碘美普尔及碘普罗胺)原料药用量已超过3,262.79吨,较2023年的2,255.33吨增长了44.67%。基于上述市场形势,公司决定在确保产品质量达标的前提下,通过丰富碘造影剂原料药产品种类来进一步满足CT诊断市场的差异化需求,以此拓展下游客户群体,保障公司实现合理且向好的发展。目前,公司已拥有碘海醇、碘克沙醇、碘帕醇及碘普罗胺原料药的商业化生产线,本项目通过新建碘美普尔、碘比醇原料药生产线,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能规划布局,助力公司在碘造影剂市场的重构进程中抢占战略先机,进而巩固并提升公司在碘造影剂领域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 (2)完善全品类产品矩阵,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目前国际市场上,碘造影剂原料药市场份额几乎被美国GE、德国拜耳、意大利博莱科和法国加柏等原研药厂占据。国内企业近年来通过技术攻关与产能扩张在碘造影剂原料药领域已经陆续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但在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持续推进的背景下,行业竞争格局正经历深刻变革。集采政策以价换量的模式,既加速了国产替代进程,也对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性和全产业链协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这一市场环境下,碘比醇注射液与碘美普尔注射液作为水溶性、低渗透压、非离子型造影剂的代表产品,凭借其优异的安全性和成像效果,在CT成像、血管造影等临床场景中应用广泛,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为把握行业变革带来的机遇,本项目通过启动碘比醇与碘美普尔原料药的工艺研发与注册工作,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升级,以此提高产品质量与生产效率,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增强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本项目的建设,将助力公司构建覆盖全品类的原料药及配套服务体系,通过高效、灵活的生产供应能力,为制剂厂商提供碘造影剂全品类解决方案,这不仅有助于公司深化与下游客户的合作黏性,更能在集采政策重塑市场格局的背景下,凭借全链条服务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同时,作为公司“原料药+制剂”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碘造影剂注射液产品的多样性及市场综合竞争力。 (3)引进自动化产线,推动生产效率与经营效益的双重提升 近年来,我国化学药品原料药行业间竞争不断加剧,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必须不断增强自身实力和生产能力,才能巩固及提升公司在医药制造行业中的地位。提升生产效率是实现产能扩张的重要因素,目前公司现有生产线部分设备自动化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智能化生产需求。为突破产能瓶颈、支撑长期发展,公司亟需通过引进高度自动化设备实现生产模式革新。本项目将引进纳滤系统、电渗析系统、超滤系统等高度自动化生产设备,构建高度智能化产线。本项目将显著缩短产品生产周期,降低人工依赖与运营成本,并通过精准化控制减少物料损耗,提升产品收率与品质稳定性,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长远来看,这不仅将推动生产效率与经营效益的双重提升,更为公司适应医药制造行业智能化转型趋势奠定坚实基础,助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3、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良好的市场基础为项目产能消化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智药数据库显示,碘比醇原料药国内总用量近几年呈现波动上升趋势,从2019年的42,636千克波动增长到2024年的72,891千克,其复合增长率达11.32%。目前国内碘比醇原料药主要依赖进口,随着国内医药产业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技术瓶颈,未来国产碘比醇原料药有望实现进口替代,市场空间巨大。碘美普尔原料药国内总用量近几年呈现显著增长趋势,从2019年的10,950千克持续增长到2024年的186,736千克,其复合增长率高达76.34%。 随着全球医疗保健支出的增加和医疗保健服务的普及,预计未来几年碘美普尔原料药的需求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与此同时,海昌药业凭借其核心产品碘海醇的稳定品质与持续优化生产工艺,逐步赢得市场认可。随着市场渠道的深化与产品影响力的提升,海昌药业正处于市场拓展的上升期,其扎实的市场布局为新增产能的消化提供了可靠保障。 (2)强大的研发团队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基础 造影剂原料药行业准入门槛相对较高,不仅存在政策、资金上的壁垒,更在技术工艺上限制厂商数量的增加。海昌药业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和独立的研发团队,与国内外多家科研院校开展广泛的研究合作,不仅扩展了检测的深度和广度,还加强了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前瞻性。通过合作伙伴的专业技术支持,为海昌药业的研发提供了更多的技术指导和验证平台,确保了合成过程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项目研发注册提供坚实基础。 (3)完备的管理体系和资质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保障 海昌药业自成立以来,持续专注于X-CT非离子碘造影剂原料药和中间体的研发与生产,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可以依托已有的技术储备,持续打造质量好、价格优的碘类原料药产品。目前,海昌药业已通过了国家药监局的GMP认证,正在积极推动多产品欧盟CEP认证工作,具备高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了研发和生产过程中都符合原料药生产和质量
本项目由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海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实施地点位于浙江省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长顺路36号,建设周期为24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玉环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建设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2506-331083-07-02-641966)。 7、本项目的经济效益 经过可行性论证及项目收益测算,项目预期效益良好。 (三)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基本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经营模式和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本次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64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2、本项目的必要性分析 (1)公司业务扩张需要公司加强自身的资金储备 近年来,公司践行“化药+中药”双轮驱动的业务模式,需实现产品剂型多元化并提升相应产能。公司多元化成果显著且产品矩阵成型,相应地,公司经营需要的流动资金规模增加。基于保障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等方面的考虑,公司有必要加强自身的资金储备。 (2)进一步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公司业务目前处于“二次创业”阶段,拓展“化药+中药”产品线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难以满足公司较高的营运资金需求,补充流动资金能够降低公司的流动性风险,降低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防范和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 3、本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方案切实可行。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强化公司主营业务的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得到一定提升,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财务结构将趋于稳健合理,经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本次发行是公司把握市场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主营业务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 第三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