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工程(603698):航天工程公司关于特别重大合同
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25-027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 合同类型:总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239,180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以较后者为生效日。 ?合同履行期限: 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履行完各自的合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本合同已对合同类型、合同价格、工作范围、项目工期、履行期限、生效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执行中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变化、业主方实际支付情况等风险,如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工程、公司、总承包方或承包商)作为总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拟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榆林化学或者业主)签署《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二期一阶段项目煤气化装置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合同总金额239,180万元。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交易合同,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亿元。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特别重大合同的议案》。本次签订的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合同签署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全权办理与本项目相关的后续事项。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项目名称: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二期一阶段项目煤气化装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大保当镇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合同工作范围:本工程范围包括煤气化装置由主工艺系统、界区内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和输煤系统三部分组成。 总承包方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总承包方根据批复的基础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及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内容及深度要求、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及总体院《工程详细设计统一规定》,完成煤气化装置装置界区红线范围外1米内的所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防腐保温、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等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系统清洗、化学清洗、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包括中间交接后到产出合格产品后72小时性能考核合格的技术服务及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技术服务及协助、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及协助、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清册编制、6S可视化工程、缺陷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修补缺陷,以及工程管理服务,对于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承包人应在其工作范围内,按照本项目规定的技术、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消防管理等要求执行实施工作。 2.向发包人移交终版三维模型,终版三维模型应与工程实体一致且具有浏览、筛选、查询等功能。 3.为本装置提供工期全过程的技术服务,提供设备运行相关资料。 4.为工程提供缺陷修复、质量保证和保修管理服务。 5.总承包方负责为满足装置试车、开工等所需的临时管道等的设计、采购、施工。 6.本项目执行过程中若涉及国外采购的设备,设备随机相关资料的外文翻译均由总承包方负责,并提供详细翻译文件。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会民 注册资本:1,254,8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6日 住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汇源大道1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生产线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集装箱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公共铁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持股。 2.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是煤化工业务,负责陕煤集团“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2022年一期项目成功投产以来,业务发展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稳步增加。 3.合同对方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业务往来。 4.截至2024年末,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337.35亿元,净资产88.42亿元,营业收入91亿元。 三、合同主要条款 本合同为陕煤集团榆林化学有限责任公司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示范项目烯烃、芳烃及深加工工程二期一阶段项目煤气化装置建设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由承包商承担的工作包括: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协助联动试车及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等技术服务工作,并在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中贯彻质量保证及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一)本合同为固定总价总承包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固定总价金额为239,18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亿玖仟壹佰捌拾万元整)。 (二)项目工期:740天,合同签订日期为计算总工期的开始日期,现场实际开工日期以满足现场开工条件,并经发包人书面审批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三)履行期限: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双方履行完各自的合同义务后,合同自行终止。 (四)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以较后者为生效日。 (五)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支付违约金、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相关索赔包括工期延误的索赔、工程质量的索赔、性能考核的索赔等。 (六)争议解决方式: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一方依法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合同签订并顺利实施后,将进一步增强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市场占有率,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合同已对合同类型、合同价格、工作范围、项目工期、履行期限、生效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合同执行中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变化、业主方实际支付情况等风险,如遇到市场、经济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出现工程延期、缓建等情形,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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