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603256):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9:26:19 中财网

原标题:宏和科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2024年1月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Beijing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10-85085000 电话 86-10-85085000
Fax 86-10-85185111 传真 86-10-85185111
Internet kpmg.com/cn 网址 kpmg.com/cn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2536号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和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和科技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宏和科技,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2536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收入确认 
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三、39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五、35。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宏和科技主要从事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年度,宏和科 技 合 并 营 业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834,632,875.20元。 宏和科技主要采用直接销售的模式。宏 和科技销售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的收入于 商品控制权已转移给购货方时确认。其 中,对于向中国境内的客户销售产品, 宏和科技根据客户与其签订的合同或订 单,在将产品运至约定交货地点,由买 方签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向中国境外的 客户销售产品,宏和科技根据销售合同 或订单,对出口产品按规定办理出口报 关手续,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宏和科技的关键业绩指标之 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 或预期而操纵收入的固有风险,我们将 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与评价收入确认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 序: ? 了解和评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检查宏和科技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的 主要条款,评价宏和科技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 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基于审计抽样,根据不同的销售模式,将本年 度记录的收入核对至相关的订单、交运单、客 户签收记录、销售发票、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以评价收入是否按照宏和科技的会计政策予以 确认; ? 基于审计抽样,对宏和科技的相关客户就本年 度的销售金额及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余 额实施函证程序; ? 基于审计抽样,检查产品交运单、客户签收记 录、提单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接近资产负债 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 间; ? 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是否存在销售退回,与相 关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价收入是否记录 于恰当期间; ? 选取本年度符合特定风险标准的收入会计分 录,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2536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续)

存货跌价准备 
请参阅财务报告附注三、15所述的会计政策及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五、7。 
关键审计事项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宏和科技于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存货主要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于 2024年12月31日,宏和科技合并存货 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94,050,448.98元; 合 并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为 人 民 币 18,478,101.91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宏和科技的存货按照成 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在确定可变现 净值时,管理层对产品未来售价、销售费 用率等做出判断和估计。 此外,宏和科技认为长库龄的存货可能存 在品质、性能下降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因 此再按库龄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由于宏和科技存货金额重大,且存货跌价 准备的计提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我们 将存货跌价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与评价存货计价相关的审计程序中包括以下程 序: ?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管理(包括存货跌价 准备)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和 运行有效性; ? 基于审计抽样,将产品估计售价与最近或期后 的实际售价进行比较,并将估计的销售费用率 和最近或期后的实际销售费用率进行比较,检 查可变现净值计算过程中使用的相关估计的合 理性; ? 基于审计抽样,通过将存货库龄报告中的特定 存货项目与原材料、在产品及库存商品的入库 单、购货发票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评价存 货库龄报告中的库龄区间划分是否恰当; ? 对本年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抽样检查存货的 盘点数量,并观察存货的状态,以评价宏和科 技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 ? 基于宏和科技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检查 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的计算的准确性。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2536号
四、其他信息
宏和科技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宏和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宏和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宏和科技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宏和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12536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宏和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宏和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附注五2024年
  
1287,229,268.93
254,280,910.22
3304,333,277.05
462,695,544.52
59,267,326.82
6232,386.52
7175,572,347.07
848,736,590.82
 942,347,651.95
  
91,459,230,724.74
102,758,522.33
11278,199.35
1245,928,779.27
1310,692,277.79
1442,708,071.98
154,773,599.98
 1,566,370,175.44
 2,508,717,827.39

附注五2024年
  
16419,401,673.11
17-
1859,552,225.74
191,124,667.81
2027,751,057.32
218,516,516.79
2220,826,397.36
2383,612,250.18
 620,784,788.31
  
24346,061,339.06
2589,656.83
2691,742,621.18
 437,893,617.07
 1,058,678,405.38

附注五2024年
  
28879,727,500.00
29308,806,621.12
30-
312,072,171.57
3388,523,320.29
34170,909,809.03
 1,450,039,422.01
 1,450,039,422.01
 2,508,717,827.39

附注十五2024年
  
 215,810,147.42
 40,376,771.58
1298,699,223.78
 42,639,413.12
 7,305,575.48
2482,111,979.74
 124,750,151.34
 47,391,354.49
 1,259,084,616.95
  
3731,430,399.02
 172,086,576.93
 2,133,430.00
 278,199.35
 9,912,670.19
 36,759.96
 8,545,877.87
 578,045.59
 925,001,958.91
 2,184,086,575.86

附注2024年
  
 377,602,307.26
 171,794,243.58
 291,322.72
 17,878,788.21
 1,907,895.04
 4,706,738.75
 218,123.88
 574,399,419.44
  
 89,656.83
 3,438,066.86
 3,527,723.69
 577,927,143.13

附注2024年
  
 879,727,500.00
 308,806,621.12
 -
 2,071,166.66
 88,523,320.29
 327,030,824.66
 1,606,159,432.73
 2,184,086,575.86

附注五2024年
35834,632,875.20
35(689,667,880.19)
36(8,826,073.10)
37(6,353,458.21)
38(64,131,462.09)
39(43,560,770.62)
40(29,705,748.35)
 34,849,728.48
 3,677,496.37
417,356,566.60
422,220,000.00
43(712,465.63)
442,124,072.20
45186,156.95
 3,561,812.76
4616,437,152.06
47(186,517.97)
 19,812,446.85
482,988,487.07
 22,800,933.92

附注2024年
  
 22,800,933.92
 -
  
 22,800,933.92
 -
  
 281,619.96
 281,619.96
 (5,102.25)
 286,722.21
 -

附注2024年
 23,082,553.88
 23,082,553.88
 -
  
五、490.03
五、490.03

附注十五2024年
4759,728,394.76
4(670,982,398.20)
 (4,729,029.69)
 (5,885,159.87)
 (43,162,774.52)
 (26,108,544.15)
 4,638,421.25
 14,052,284.37
 17,231,522.77
 7,056,566.60
52,220,000.00
 -
 (545,217.59)
 706,267.28
 24,462.60
 22,960,988.47
 4,554,119.60
 (187,388.91)

附注2024年
 27,327,719.16
 (322,122.79)
 27,005,596.37
 27,005,596.37
 286,722.21
 27,292,318.58

附注五2024年
  
 758,471,314.47
 -
5021,056,413.65
 779,527,728.12
 (95,526,848.36)
 (186,429,699.65)
 (27,619,285.56)
50(290,472,248.32)
 (600,048,081.89)
51、(1)179,479,646.23
  
 20,000,000.00
 7,060,076.80
 3,221,957.05
50-
 30,282,033.85
 (33,867,719.03)
 -
50-
 (33,867,719.03)
 (3,585,685.18)

附注五2024年
  
 494,241,151.41
505,465,241.25
 499,706,392.66
 (518,534,561.38)
 (34,860,342.11)
50(12,738,079.21)
 (566,132,982.70)
 (66,426,590.04)
 773,041.60
51110,240,412.61
 175,193,236.33
51285,433,648.94

附注2024年
  
 703,083,733.40
 11,478,372.97
 714,562,106.37
 (395,896,400.53)
 (102,689,715.57)
 (21,620,159.55)
 (129,609,864.63)
 (649,816,140.28)
 64,745,966.09
  
 20,000,000.00
 20,617,369.98
 254,746.61
 -
 40,872,116.59

附注2024年
  
 (6,392,220.95)
 -
 (15,000,000.00)
 (26,000,000.00)
 (47,392,220.95)
 (6,520,104.36)
  
 -
 450,485,379.01
 5,465,241.25
 455,950,620.26
 (415,122,975.33)
 (13,978,185.10)
 (12,738,079.21)
 (441,839,239.64)
 14,111,380.62

附注2024年
 711,455.87
 73,048,698.22
 142,761,449.20
 215,810,147.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882,512,500.00317,553,956.12(11,532,335.00)1,790,551.6185,822,760.65150,809,434.751,426,956,868.13-
--------
882,512,500.00317,553,956.12(11,532,335.00)1,790,551.6185,822,760.65150,809,434.751,426,956,868.13-
(2,785,000.00)(8,747,335.00)11,532,335.00281,619.962,700,559.6420,100,374.2823,082,553.88-
---281,619.96-22,800,933.9223,082,553.88-
(2,785,000.00)(8,747,335.00)11,532,335.00-----
(2,785,000.00)(8,747,335.00)11,532,335.00-----
----2,700,559.64(2,700,559.64)--
----2,700,559.64(2,700,559.64)--
--------
879,727,500.00308,806,621.12-2,072,171.5788,523,320.29170,909,809.031,450,039,422.0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884,370,000.00324,433,232.69(27,670,158.00)9,403.3284,702,066.10241,358,652.541,507,203,196.65-
--------
884,370,000.00324,433,232.69(27,670,158.00)9,403.3284,702,066.10241,358,652.541,507,203,196.65-
(1,857,500.00)(6,879,276.57)16,137,823.001,781,148.291,120,694.55(90,549,217.79)(80,246,328.52)-
---1,781,148.29-(63,094,466.24)(61,313,317.95)-
(1,857,500.00)(6,879,276.57)16,137,823.00---7,401,046.43-
430,000.00481,823.436,489,223.00---7,401,046.43-
(2,287,500.00)(7,361,100.00)9,648,600.00-----
----1,120,694.55(27,454,751.55)(26,334,057.00)-
----1,120,694.55(1,120,694.55)--
-----(26,334,057.00)(26,334,057.00)-
882,512,500.00317,553,956.12(11,532,335.00)1,790,551.6185,822,760.65150,809,434.751,426,956,868.13-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882,512,500.00317,553,956.12(11,532,335.00)1,784,444.4585,822,760.65302,725,787.93
------
882,512,500.00317,553,956.12(11,532,335.00)1,784,444.4585,822,760.65302,725,787.93
(2,785,000.00)(8,747,335.00)11,532,335.00286,722.212,700,559.6424,305,036.73
---286,722.21-27,005,596.37
(2,785,000.00)(8,747,335.00)11,532,335.00---
(2,785,000.00)(8,747,335.00)11,532,335.00---
----2,700,559.64(2,700,559.64)
----2,700,559.64(2,700,559.64)
------
879,727,500.00308,806,621.12-2,071,166.6688,523,320.29327,030,824.66

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884,370,000.00324,433,232.69(27,670,158.00)-84,702,066.10318,973,594.02
------
884,370,000.00324,433,232.69(27,670,158.00)-84,702,066.10318,973,594.02
(1,857,500.00)(6,879,276.57)16,137,823.001,784,444.451,120,694.55(16,247,806.09)
---1,784,444.45-11,206,945.46
(1,857,500.00)(6,879,276.57)16,137,823.00---
430,000.00481,823.436,489,223.00---
(2,287,500.00)(7,361,100.00)9,648,600.00---
----1,120,694.55(27,454,751.55)
----1,120,694.55(1,120,694.55)
-----(26,334,057.00)
882,512,500.00317,553,956.12(11,532,335.00)1,784,444.4585,822,760.65302,725,787.93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本集团”)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宏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地址为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办公地址为上海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123号。本公司的母公司为远益国际有限公司,最终控股公司为NextfocusInvestmentsLimited。营业期限:1998年08月13日至无固定期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19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9]133号,公司股票于2019年7月1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宏和科技”,证券代码“603256”。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发行价格为4.43元人民币/股,增加注册资本计人民币8,780万元,变更后总股本为人民币87,780万元。

2021年12月10日,董事会决议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57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8元。2022年1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2年1月21日,自登记日起,公司总股本由877,800,000股增加至884,37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2022年10月14日,董事会决议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43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62元。2023年1月,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3年1月30日,自登记日起,公司总股本由884,370,000股增加至884,8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2023年4月26日,董事会决议因员工辞职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5,000股拟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因公司2022年度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拟将相关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2,142,5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2023年6月27日,公司共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2,287,500股,自注销日起,公司总股本由884,800,000股减少至882,512,500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2024年5月21日,因公司2022年度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拟将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2,78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并注销。2024年6月21日,公司共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2,785,000股,自注销日期,公司总股本由882,512,500股减少至879,727,500股(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生产电子级玻璃纤维超细纱(限分支经营机构),销售自产产品,电子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行业性质
本公司所属的行业性质为新材料制造业。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折旧、无形资产的摊销以及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本集团相关业务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政策参见相关附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作为正常营业周期。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的营业周期通常小于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公司及子公司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本公司的部分子公司采用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三“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进行了折算。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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