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宝生物(688278):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简称:特宝生物 证券代码:688278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年 9月 目 录 一、释义 ....................................................................................................................... 2 二、声明 ....................................................................................................................... 3 三、基本假设 ............................................................................................................... 4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5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5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6 (三)结论性意见 .................................................................................................... 9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0 (一)备查文件 ...................................................................................................... 10 (二)咨询方式 ...................................................................................................... 10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特宝生物:指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 股本总额:指目前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7.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9. 归属: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10.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11.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12.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4.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5.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6. 《自律监管指南》:《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17. 公司章程:指《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8.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20. 元:指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特宝生物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归属相关事项对特宝生物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特宝生物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本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周克夫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股权激励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9月3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6)。 4、2024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9月1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1)。 5、2024年9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9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9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特宝生物本次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25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9月25日至2026年9月24日。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激励计划(草案)》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25日。 (2)归属数量:1,389,480股。 (3)归属人数:600人。 (4)首次授予价格:39.18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2、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三)结论性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1、《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飞 联系电话:021-52588686 传真:021-52583528 联系地址:上海市新华路 639号 邮编:200052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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